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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工作简介

  许昌市司法局下辖禹州市、长葛市、许昌县、鄢陵县、襄城县、魏都区等六个县(市、区)司法局,许昌市监狱、许昌市政法干校、许昌市公证处和许昌市武装看押大队四个二级单位。局机关设置职能科室13个,办公室、政法部、监狱管理科、法制宣传教育科、律师管理科、公证管理科、基层管理科、法制仲裁与司法鉴定科、法律援助中心、邪教处理科、纪检监察室和依法治市办公室。全局在职人员47人,离退休19人。市司法局设机关党委、在职党员44人,占全局在职人数94.6%,下设5个党支部。全系统有6个县(市、区)司法局,18个律师事务所(市直6个所),96个基层司法所,2855个基层调委会,23082名调解员,36468名调解信息员。
  市司法局主要担负着全市法律服务、法制保障和法制宣传三大职能。法律服务主要包括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管理、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制保障主要是刑罚执行、国家司法考试和人民调解工作等。法制宣传主要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等。
  近年来,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以政风行风建设为平台,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新的历史条件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围绕全市基层社会政治稳定和经济快速发展,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充分发挥法律服务、法制保障和法制宣传职能作用,为我市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有力、公正廉洁、优质高效的法制环境和发展环境做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优异成绩。
  连年来,市司法局党组一直被市委评为一类班子,市司法局先后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政治思想工作先进单位,并荣记集体二等功;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精神文明单位”称号,先后获得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责任目标优秀单位、先进单位;先后获得全市目标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党风廉政建设、信访、“打黑除霸”、信息调研等先进集体;我市的人民调解、司法鉴定管理、法律援助、监管改造、“两劳”人员安置帮教等在全国、全省有关会议上做典型介绍,市监狱被省司法厅荣记集体二等功,尤其是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工作更为突出,全市96个司法所有94个被省司法厅授予“全省文明司法所”称号。2005年4月13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秦玉海就我市积极发挥人民调解作用,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作出重要批示:“人民调解工作是确保社会稳定的有效办法,也是一项基础工作。全省都要像许昌那样,加强这方面的工作”。2005年4月20日、30日市长毛万春、副市长王泽河也分别作出了重要批示,对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给予充分肯定。2005年9月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会议上,许昌市司法局作为全国4家地市级司法局受到表彰。